最近小红书上一篇对话截图,把 “港行乞” 这事推上了热议榜 ——发帖网友说,自己跟一位内地钟点工聊天时,对方的话让她惊掉了下巴:明明在内地能拿到每小时 40 元人民币(约 44 港元)的时薪,已经算不低的收入。可这人却嫌不够,转头跑到香港去行乞,还直言 “一天能赚 1000 港币左右,比干活轻松多了”。(小红书截图)
一边说 “不到绝路、不是穷,谁愿意当乞丐啊?膝盖都跪疼了”,一边又忍不住盘算 “想一边做钟点工,一边乞讨人,累了就换着来”;既承认 “知道在香港行乞犯法,被警察赶过好多次”,又抵不住诱惑 ——“每次来都不容易,肯定要多讨点”。每天跪够 8 小时,少则 400 港币,多则能拿到 1200 港币,这数字甚至比香港不少打散工、做兼职的时薪还高。就像他自己说的,“跪着手脚酸,但看着钱进来,又不想停”。可这事儿没藏多久,帖子在网上传开后,连做钟点工的同行都刷到了,知道了他来港行乞的事。
慌了神的钟点工赶紧找发帖网友,让她删掉内容,可早有眼尖的网友扒出了他的行踪 ——
有人在旺角地铁口见过她,就那样跪在人流里,面前摆着乞讨的盒子。
帖子一火,评论区直接吵翻了天。
有人带着调侃的语气开玩笑:“服了这些人!街上跪两天就有 1200,比做 PT(兼职)还香,我膝盖都有点‘痒’了,想去试试”;
还有人算得更细:“一天 1000,一个月就是 3 万,一年 36 万,回内地都能买房了”,
甚至有网友半开玩笑说:“跟老公一起去,一年 60 万稳了,还能圆他‘港漂梦’”。
(小红书截图)
但更多网友是忍不住批评:“我再穷也干不出这事!一个年轻人有手有脚,找份正经活干哪会饿死?这分明是骗香港人的同情心”;有人戳破关键:“香港乞讨好歹是犯法的,真以为没人管?”;还有人替那些善良的施舍人抱不平:“香港人帮乞丐,是觉得对方真有难处,结果这成了‘赚钱套路’,以后谁还敢信啊?”可能有人会问:在香港行乞真的犯法吗?还真不是 “说说而已”—— 根据香港《简易程序治罪条例》第 26A 条,只要在公众地方乞取施舍,就已经算犯罪了。第一次或第二次被定罪,最多要罚 500 港币,还要关一个月;要是第三次或更多次犯,不仅罚 500,刑期直接拉到 12 个月。(剧照)
更别说这位钟点工还是非香港居民,一旦被抓,警方会把他的资料交给入境事务处。
大概率会被遣返,甚至可能被列入 “入境监察名单”,以后想再进香港都难。
说到底,这事儿最让人膈应的,不是 “赚钱多少”,而是把别人的善良当 “提款机”——
那些给钱的香港市民,是出于同情 “走投无路的人”,结果却成了她“轻松赚钱” 的工具;
更别说明知犯法还抱着侥幸,既丢了自己的体面,也消耗着人与人之间的信任。
有手有脚的年纪,靠力气赚钱不丢人,可把 “行乞” 当 “高薪兼职”,这路走歪了,早晚会栽跟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