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名中学男教师涉在授课时假装绑鞋带和跌粉笔,偷拍多名女学生裙底,他早前承认5项非法拍摄或观察私密部位罪,今日(24日)于屯门裁判法院被判监6个月。裁判官引报告指被告重犯机会偏高,只能判监。
被告陈裕德(26岁)被控于2024年1月22日、1月29日、1月某天、2月1日,在屯门某中学课室,偷拍女童B、A、D及C的私密部位。各女童案发时13岁。
案情指,被告案发时仅入职5个月。首次偷拍事件中,被告当时正授课,女学生在黑板答题,被告将手机放在B双腿之间的地上,摄录B的裙底,被告蹲下解开鞋带再绑紧,持续10秒后才拿起手机。班上一名男同学目睹被告的作为。其后被告再在课堂上重施故技,假装绑鞋带及跌粉笔,将手机放在其他女童腿下偷拍。有女童发现被告偷拍她,质问被告在干什麽,但被告一言不发,无视女童。直至2月1日,同校老师接获被偷拍女学生的投诉,校方报案。被告在警诫下保持缄默。
署理主任裁判官邓少雄判刑时引述报告指,被告的重犯机会偏高,而本案涉及违反诚信,数项控罪在约10天内发生,监禁乃唯一选择。最后就被告每罪各判监2个月,当中两罪分期执行,被告须入狱6个月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