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名31岁孕妇周二(9日)在观塘遭中型货车撞倒,延至昨日早上不治。被捕的59岁货车司机,被暂控一项“危险驾驶引致他人死亡”罪,案件今日(12日)上午在观塘裁判法院提堂。被告暂毋须答辩,控方申请将案件押后至4月12日,以等待进一步调查、死者的验尸报告,及翻查闭路电视记录。裁判官最终批准将案件押后,辩方曾替被告申请保释,但遭拒绝,被告须还押。

59岁男被告梁志华,报称货车司机。他被控1项危险驾驶引致他人死亡罪,指他于2024年1月9日在观塘海滨道与骏业街交界,在道路上驾驶一辆中型货车,引致陈健晴死亡。身型较矮、身穿墨绿色风褛的被告表现平静,一直望着裁判官,并表示明白控罪。
事发于本周二下午3时13分,被告驾驶一辆中型货车,载着一名南亚裔跟车男工人,沿海滨道行驶,右转入骏业街时,右边车头撞到正在横过马路的女事主,她当场吐血昏迷,其后被送往广华医院抢救,情况危殆。
之后,亲属证实,女事主腹中4月大的胎儿不保。女事主经通宵手术,一度在广华医院深切治疗部留医,其后转至神经外科病房继续救治,一直陷入昏迷未能转醒,据悉昨日更一度要施用强心针抢救,惟延至昨日上午11时32分宣告不治。